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 Problem
治疗费等的请求
问题
前几天,我遭遇了交通事故,住院治疗。请问,我可以向肇事者请求什么样的费用?
回答
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承认有过失时,如果是属于“此费用是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相当费用”的范围内,可以向肇事者请求损害赔偿。
以下是具有代表性的费用:
・治疗费、住院费(限于必要且应该的支出)
・陪护费(限于有医生的指示时或者陪护的必要性被认可时)
・住院杂费(每天大约1500日元)
・来往医院的交通费(除了被认为应该坐出租车的情况以外的电车费、巴士费)
・大学生・中小学生・幼儿等的学费、保育费、上学陪护费(因事故原因需休学或者留级等时,在必要且妥当范围内予以认可)
・购买假肢・器械等费用(假牙、假腿、固定护具等,在必要时予以认可)
・房屋・汽车等的改造费、日用品的购买费(根据受伤或者后遗症的程度,必要性被认可时的相当金额。)